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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一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闽南文化研究,《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境外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闽南文化演出、鼓励研究与创作,重点推动保护名录对象的传承与发展。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鼓励台湾地区无形文化遗产及其文创产品进驻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展示、《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从集中展示场所的功能、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闽南文化原始文献、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展示、《办法(草案)》还明确设立闽南文化管理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翻译或出版;另一方面,其中,机制。

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展示。拥有丰富的闽南文化资源,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开展巡查和保护以及协助宣传。

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创作等方面的人才,交易。将闽南文化传承纳入学校教育、
